导航条 »论坛首页 »法华论坛·2003~2006   »论题组:3201  »上层 »主题组:7  2005.5.30 17:42:53   法华微信 注册
 没破绽被你说中就代表“破绽百出”吗?没罪证被抓就代表有罪?逻辑不通!(内空)〖徐风依旧〗(5.28 11:34) (9834)
 真自己觉得没有破绽? 我来给你找一处〖山札〗(5.28 16:38) (10928)
 No. 235 [Nos. 220(9), 236-239]本来有,方便查证.拿掉未必好(内空)〖徐风依旧〗(5.29 8:50) (11101)
 “因此缘故。如来常说你们比丘。懂我说法像筏一样。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合适吗?(内空)〖云起〗(5.28 17:49) (10718)
 你认为呢?如果认为不合适,请说详细点。(内空)〖徐风依旧〗(5.29 8:45) (11756)
 不合适处显而易见〖云起〗(5.29 12:24) (12128)
 云起兄不妨明言,吞吞吐吐的作什么。(内空)〖嘻嘻哈哈〗(5.29 14:46) (12731)
 此处并不需要你插上一杠子〖云起〗(5.29 16:52) (5.29 16:54) (13421)
 呵呵,我是很想听听你的意见。〖嘻嘻哈哈〗(5.29 17:13) (5.29 19:02) (13988)
 嘻嘻,那就直说嘛〖云起〗(5.29 19:52) (14556)
 如果照云兄的意思,或许可以这样翻译。〖嘻嘻哈哈〗(5.29 21:28) (14763)
 徐兄,你的帖子是我删的,〖嘻嘻哈哈〗(5.30 8:25) (5.30 8:42) (12416)
 哎!这做朋友的真是苦口婆心啊!!(内空)〖amtf〗(5.30 9:42) (5.30 9:43) (12377)
 谢谢师兄的善意,不过我有我自己的方式,希望能得到老战友的尊重。(内空)〖徐风依旧〗(5.30 10:35) (1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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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破绽被你说中就代表“破绽百出”吗?没罪证被抓就代表有罪?逻辑不通!(内空)

《现代汉语佛经计划公开辩论会》

徐风依旧  2005.5.28 11:34:30    QQ:1504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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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自己觉得没有破绽? 我来给你找一处
虽然觉得别人骂你骂的有点狠了, 但是老兄果真没有一点打算自己反省一下是不是有点小小的差错? 一点都没有么?

现代汉语0235-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No. 235 [Nos. 220(9), 236-239]
=========> 这个编号是怎么回事情, 你的翻译怎么成了大正藏有正式编号, 有页码可以查阅经典文献了? 粗枝大叶的还一点儿话都听不进去, 有这种争的时间按照大家的建议把文本改善一下不是挺好么? 现在拂尘扫垢让了一步了, 不反对你一段原文一段语译了, 你也大方一些不就好了么, 有力气应该花在把事情做好上

山札  2005.5.28 16:38:02    

(3201-25)  显示次数:10928(10137+791)     查看山札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25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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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235 [Nos. 220(9), 236-239]本来有,方便查证.拿掉未必好(内空)

《现代汉语佛经计划公开辩论会》 附日常交流规则(2005.5.29制订,即日开始施行)
1。学佛要懂做人。论坛中发表针对本人的任一不同意见,如果不能难倒本人,请不要继续以任何话题纠缠。如需要继续和本人交流,请先发帖承认上一次的不对,否则本人一概不奉陪。
2。本人无太多时间跟人讨论,非老友一天限讨论一场,一月限三天。
3。以谦虚求教的方式和本人交流的,不受第一条限制,但受第二条限制。

徐风依旧  2005.5.29 8:50:25    QQ:1504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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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缘故。如来常说你们比丘。懂我说法像筏一样。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合适吗?(
( “因此缘故。如来常说你们比丘。懂我说法像筏一样。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合适吗?(内空))

云起  2005.5.28 17:49:15    来自:北京朝阳区  

(3201-29)  显示次数:10718(10287+431)     查看云起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29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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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呢?如果认为不合适,请说详细点。(内空)

《现代汉语佛经计划公开辩论会》 附日常交流规则(2005.5.29制订,即日开始施行)
1。学佛要懂做人。论坛中发表针对本人的任一不同意见,如果不能难倒本人,请不要继续以任何话题纠缠。如需要继续和本人交流,请先发帖承认上一次的不对,否则本人一概不奉陪。
2。本人无太多时间跟人讨论,非老友一天限讨论一场,一月限三天。
3。以谦虚求教的方式和本人交流的,不受第一条限制,但受第二条限制。

徐风依旧  2005.5.29 8:45:35    QQ:1504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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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处显而易见
由于你的所谓规则,我就不多说了。
自己慢慢想吧

云起  2005.5.29 12:24:44    来自:北京朝阳区  

(3201-45)  显示次数:12128(11674+454)     查看云起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45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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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起兄不妨明言,吞吞吐吐的作什么。(内空)

嘻嘻哈哈  2005.5.29 14:46:34    来自:地球  

(3201-46)  显示次数:12731(12299+432)     查看嘻嘻哈哈的所有文章 给嘻嘻哈哈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46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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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并不需要你插上一杠子
到处插手,不觉得自己手伸得太长吗

发布于:2005.5.29 16:52:45    修改于:2005.5.29 16:54:23  
云起  2005.5.29 16:52:45    来自:北京朝阳区  

(3201-47)  显示次数:13421(12972+449)     查看云起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47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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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是很想听听你的意见。
你说不合适处显而易见,我也未见啊。

发布于:2005.5.29 17:13:14    修改于:2005.5.29 19:02:01  
嘻嘻哈哈  2005.5.29 17:13:14    来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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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那就直说嘛
我认为:
1、“知”改为“懂”意味变了,不合适
2、“筏喻”和“筏”不同,不合适

徐兄不想听,我也不想自讨无趣

云起  2005.5.29 19:52:58    来自:北京朝阳区  

(3201-50)  显示次数:14556(14108+448)     查看云起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0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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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云兄的意思,或许可以这样翻译。
比丘们,正如你们所知的那样,我的说法就好比船筏一样,船筏只是渡河的方便,而不应当成为渡河者的负担,渡河时乘船,过河后就不要再背负着船筏行进了。船筏如同我的法,非法如同生死轮回的河流,法尚应舍弃,更何况是非法呢?

嘻嘻哈哈  2005.5.29 21:28:41    来自:地球  

(3201-52)  显示次数:14763(14294+469)     查看嘻嘻哈哈的所有文章 给嘻嘻哈哈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2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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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兄,你的帖子是我删的,
你那种态度的帖子只会为你的工作招来越来越大的阻力和越来越多的反对者,再有,你这种态度并不能阻止反对者对你的攻击反而会堵塞你争询他人意见的渠道,而他人的意见对于你改进完善自己的工作是相当重要的。为工作计为大局计,能不招惹的麻烦和是非就不要招惹。在海上航行时遇到风暴,要降帆不要升帆。

发布于:2005.5.30 8:25:35    修改于:2005.5.30 8:42:20  
嘻嘻哈哈  2005.5.30 8:25:35    来自:地球  

(3201-54)  显示次数:12416(11770+646)     查看嘻嘻哈哈的所有文章 给嘻嘻哈哈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4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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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做朋友的真是苦口婆心啊!!(内空)

发布于:2005.5.30 9:42:30    修改于:2005.5.30 9:43:08  
amtf  2005.5.30 9:42:30    

(3201-55)  显示次数:12377(11903+474)     查看amtf的所有文章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5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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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师兄的善意,不过我有我自己的方式,希望能得到老战友的尊重。(内空)

《现代汉语佛经计划公开辩论会》 附日常交流规则(2005.5.29制订,即日开始施行)
1。学佛要懂做人。论坛中发表针对本人的任一不同意见,如果不能难倒本人,请不要继续以任何话题纠缠。如需要继续和本人交流,请先发帖承认上一次的不对,否则本人一概不奉陪。
2。本人无太多时间跟人讨论,非老友一天限讨论一场,一月限三天。
3。以谦虚求教的方式和本人交流的,不受第一条限制,但受第二条限制。

徐风依旧  2005.5.30 10:35:33    QQ:150451518  

(3201-56)  显示次数:12662(12024+638)     查看徐风依旧的所有文章 给徐风依旧发送电子邮件 修改或删除这篇文章 回复这篇文章 转向顶部第 56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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